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 第十四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章 保护 第十四条 禁止盗采、销售泰山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