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 护 第二十五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 第二章 保 护 第二十五条 泰山景区为泰山螭霖鱼等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域,泰山景区管委会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负责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治管理工作,保护、修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制止猎捕、放生等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违法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