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泰山景区生态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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