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洛阳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正门、侧门前的道路上,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减速缓行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保证交通安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