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交企业对投入运营的车辆,应当向公交主管部门申领车辆营运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