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洛阳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应当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