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09-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