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游园须知及公园有关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不得妨碍他人游览和休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10-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