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园内排放烟尘、有毒有害气体、污废水,倾倒杂物、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及其他污染物。
公园各类设施产生的污废水应当排入城市公共污水管网,确保公园水质符合洛河水功能区划要求。
公园及周边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影响游人游览的噪声排放,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
公园各类设施产生的污废水应当排入城市公共污水管网,确保公园水质符合洛河水功能区划要求。
公园及周边的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影响游人游览的噪声排放,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