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二章 计划用水

第二十条

洛阳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二章 计划用水 第二十条 计划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的,对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加价水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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