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章 服务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六章 服务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和道路交通拥堵预警,引导交通出行,疏解道路交通拥堵。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管理,公布设置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路段。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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