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饮用水取水口为中心向周围辐射800米,水库大坝以南,环库公路以西,距取水口800米的坝端点分界墙以东的水域;电站排水渠以西,水库大坝坝基以北,消力池外50米以东及以南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库区水域;西北侧陆浑水库旅游区部分以317.4米水库淹没线为界,伊河入库口至高都川入库口段以新建防洪堤为界,其余部分以环库公路为界的陆域。
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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