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 济南市农村公路条例 第三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