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逐步推进泉水直饮工程,按照饮、用分开,实施分类分价供水。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