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二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动态维护制度,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发现规划内容冲突、客观情况变化等情形,应当提出工作建议,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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