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财政资金主导的基础设施、公益类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的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