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九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发展需要,依法组织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控制和引导城市、县城发展的原则、措施、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保障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的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