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七条 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乡规划的修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办理。城乡规划的实施一般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