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和其他档案目录信息。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09-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