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