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最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