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治理 第十二条 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治理 第十二条 河道治理应当遵循水系规划,坚持保障防洪安全与改善自然生态、提升城市景观、发挥历史人文功能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1-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