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积极利用绿色金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活动。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向居民赠送蓝色、红色、绿色、灰色等四种颜色的可降解塑料袋,便于居民分类投放。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募集资金用于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防遗撒等污染防控措施。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募集资金用于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技术规范,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防遗撒等污染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