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四章 节水措施
第二十六条
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 第四章 节水措施 第二十六条 洗车、洗浴、洗涤、高尔夫球场、游泳馆、水(雪)上娱乐、宾馆等行业,应当采用节水技术,安装使用节水设施、设备和器具。
以水为原料生产纯净水、饮料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水工艺和技术,产水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鼓励尾水回收利用。
以水为原料生产纯净水、饮料等产品的企业,应当采用节水工艺和技术,产水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鼓励尾水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