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震减灾活动的义务,有权举报任何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行为。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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