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三章 鼓励与促进 第二十九条 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和特困家庭未成年子女。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同城待遇。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子女入学、法律援助等服务,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同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