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五条

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 第四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五条 规划控制区内项目建设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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