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五章 表决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五章 表决与公布 第二十六条 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宪法宣誓。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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