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条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 第十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
预备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在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由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4-03-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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