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应当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弘扬诚信文化和契约精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