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纠纷案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