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五条

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对农业机械应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的宣传。
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对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