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十一条

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监事)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
社员(代表)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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