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二十二条 城乡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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