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三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 第三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第二十条 征收、征用集体土地,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切实保护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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