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十条 鼓励归侨、侨眷利用自身优势兴办产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有关优惠待遇,其合法权益和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1-06-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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