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