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第二十八条 农村老年人除缴纳国家规定的税款外,不承担社会性集资收费。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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