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二十条 民用建筑的节能审查和验收依照《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