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章 组织与人事

第十三条

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二章 组织与人事 第十三条 少数民族干部、职工参加本民族重大节日活动的假期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5-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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