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资格

第九条

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资格 第九条 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可以对其他单位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但不得以技术咨询的名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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