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十一条 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十一条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已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但未确定收费标准的,按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