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