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