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质量与建设安全

第八条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章 建设质量与建设安全 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设涉及项目选址、土地(水域)使用、环境保护、移民安置等管理活动的,按照城乡规划、土地(水域)、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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