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三十条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三十条 服务管理机构和有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托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居住证管理及量化指标信息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3-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