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二十五条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第三章 海域使用权的取得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的,应当依法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征收、减免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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