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三条 燃气事业发展应当引入市场机制,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燃气事业投资建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