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二条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九章 临时救助 第四十二条 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