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全部法条